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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房時間:當日下午15:30以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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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時間:隔日上午11:00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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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住宿品質,請依房型人數進住,如需加人,請事先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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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以便我們登記,在辦理登記的同時,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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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間10:00過後請降低音量,勿大聲喧嘩,以維護環境安寧及其他旅客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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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住宿環境,室內請勿吸煙,不便處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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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棟方案無提供早餐,已將優惠回饋房價,廚房提供吐司果醬咖啡果汁,讓旅客免費享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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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恕不負責,敬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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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棟入住需繳納押金3000元整,於退房日後管家檢查無損壞及違規,會在當日匯款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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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須知(下訂代表同意,如違反條約我方可馬上強制旅客退房並不退款任何住宿費,且必須賠償所有相關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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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規範請注意,若違反其中任何一項,皆不退還押金且損壞民宿物品皆照市價賠償,違規嚴重者則當場要求退房且不退房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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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全棟禁菸」室內全面禁菸若違規押金沒收,民宿可要求旅客立即退房且須賠償一日包棟費用作為清潔處理費以及相關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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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住宿品質,屋內嚴禁轟趴、吸毒違法性行為,若經發現一律報警處理,押金沒收,民宿可要求旅客立即退房且須賠償一日包棟費用作為清潔 處理費以及相關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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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00室外請避免聊天交談,若大聲喧嘩或產生噪音影響附近居民/旅客安寧.造成民眾檢舉/報警,屢勸不聽,民宿可要求旅客立即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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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住宿: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將可辦理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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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住宿: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 經花蓮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可辦理延期住宿,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請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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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 |
a. |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可退回全部訂金。 |
b. |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70% 的訂金。 |
c. |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50% 的訂金。 |
d. |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40% 的訂金。 |
e. |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30% 的訂金。 |
f. |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20% 的訂金。 |
g. |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不退回訂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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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訂房: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視同取消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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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當日,如遇天災(颱風、地震),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 |